2008年7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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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档案查询为重点工程“免疫”
已有单位因负责人有行贿记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
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郭亦伟  

  一份检察机关创设的“黑名单”,正拓展成一张全社会携手治理腐败污染源的“过滤网”,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从他律引向自律。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临海市检察院与临海市招标办、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就临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如何开展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进行了研讨。6月19日,临海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行贿档案查询全面启动。

  从源头堵住腐败
  “在各项工程中,很容易出现行贿、受贿的腐败问题。”临海检察院的检察官说,重点工程涉及到的资金较多,一些人为了获得项目的承包权不惜铤而走险,腐败问题也随即产生。创设行贿者名单查询系统,能让行贿者充分感到压力,从而警示更多的人。
  “行贿犯罪档案录入范围是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并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等。”据悉,行贿档案查询重点针对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招收公务员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以及利用行贿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对经查询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置,包括对行贿者的资格、机会、利益的剥夺和限制,使行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承担必要的风险。
  其实,早在2008年年初,临海市检察院就牵头出台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各部门,并会同建设部门等单位建立了行贿档案查询电子信息库和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作出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
  近日,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管理委员会又出台《关于在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中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凡经临海市发改委批准,列入临海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工程,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的资格审查环节,必须经检察院对行贿档案进行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查询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查询结果对有行贿记录的报名人作出取消资格的决定。对于重点工程中未经招投标的项目,发包前也需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承包。

  五次查询一人露馅
  “‘黑名单’查询启动之后,已被查询5次。”负责此事的检察官告诉记者,首次查询发生在启动当天,台州港临海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来临海检察院查询头门岛北洋涂围垦工程招标的参与者情况。经过查询,60家投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问题。随后,104国道临海西过境段改建工程招标、头门岛300吨级交通码头工程招标、临海市东部区块南洋涂围垦工程建设的相关负责部门,都到临海检察院进行了查询,均没有发现行贿问题。
  “没有发现问题,让我们放心了。”一些项目负责人说,在招投标前进行查询既是对对方单位负责,也是对工程质量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经过查询没有问题,可以在公正、廉洁的环境中对项目进行招标,防止由于腐败而影响到工程质量。
  6月24日,台州纪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临海分公司到临海检察院查询关于山前经济房建造工程招标单位的情况时却发现了问题:一家挂靠在某建工集团的单位的负责人吴某因犯行贿罪,在2007年5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从而,这家单位被取消招投标资格。
  “有了这个查询系统,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可谓原形毕露。”项目负责人说,从他们的角度说,当然不希望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参与招投标,但在以前,参投单位是否有不良记录根本无从了解,而现在有了检察院的查询系统,不但公开透明,而且查询到的结果也具有权威性,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再也无处藏身。